如果你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妙脆角广告:孩子们把三角形零食套在手指上咔擦咔擦地吃着;当时代言人潘玮柏的广告海报也是面带标准化微笑,十个手指套满妙脆角......你会发现十几年过去了,代言人从潘玮柏变成黄子韬又变成张一山,妙脆角的广告创意还是没变。
最新的广告中,张一山打扮成阳光少年、暗黑吸血鬼等不同模样,手指套着妙脆角玩起了手指舞。尽管贴上了洗脑音乐和魔性舞的标签,这支广告还是带着强烈的妙脆角烙印。
把妙脆角的广告设定放在现代,男明星把零食套在手指上总有点中二和尴尬。不过回顾妙脆角的历史,三角形状和随着时代延续的广告创意帮了这款膨化食品的大忙,并成功地让它一炮而红。
早在1964年美国食品制造商通用磨坊(General Mills)就推出了妙脆角(Bugles)。妙脆角和另外两款玉米制膨化食品一起包装在花花绿绿的盒子里被推向美国市场,原始设定是为人们看电视设计的、方便拿取的零食。这是通用磨坊首次推出零食产品线,因而也相当重视妙脆角,他们称“为了开发这款新零食花了整整12年做调研”。
当时他们就抓住妙脆角的形状做广告。最早的海报中就开始强调妙脆角的特别形状——长得像玉米,吃起来像玉米,还比薯片方便拿取,因而在当时颇有趣味性的妙脆角一炮而红。
妙脆角另一个成功的广告套路则是“越多越好”(More is better)。你童年也许看过这支经典广告:一个看起来不那么受欢迎的男子正坐在泳圈上一边日光浴一边吃妙脆角,一条美人鱼朝他游过来撒娇——原来是想吃妙脆角。而袋中的妙脆角早吃完了,人鱼也对他兴趣缺缺地游走。看起来老套,但“越多越好”的创意实际上利用了年轻人们的从众心理和同僚压力——塑造了一种有妙脆角就会有朋友的形象。
妙脆角还意识到可以拿手指套妙脆角做文章。于是在之后的广告中他们开始着重宣传——把零食套在手指上可以扮女巫(或者吸血鬼等神奇生物)。2002年的妙脆角广告中,男子就靠一手的尖尖妙脆角吓走了想抢他零食的恐龙。
但随后这个创意就成为它的广告经典。如今在手指上套着妙脆角已经成了许多国家消费者心中的约定俗成。
妙脆角不断在广告中使用这个动作,来强化消费者的印象。因为这个动作体现了它的产品差异化,可不是随便什么薯片或者饼干都可以套在手指上。与此同时,这个有点奇怪的动作,也帮助妙脆角加强了自己在消费者潜意识中的印象,比起品牌名字或者广告语,下意识地把妙脆角套在手指上,这个动作更容易留下深刻记忆。采用同样策略的还有饼干品牌奥利奥,它也是不断向市场投放关于“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的广告,用这个还算有趣的吃饼干方式,与自己的产品形成一定的记忆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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